機構職能
機構職能
新疆證監局前身是自治區證券管理辦公室和兵團證券管理辦公室,根據國務院建立全國集中統一證券監管體制的決定,兩辦分別于1998年11月13日和12月21日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正式接收,并于1999年7月1日正式掛牌成立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烏魯木齊證券監管特派員辦事處,2004年3月更名為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新疆監管局,簡稱中國證監會新疆監管局或新疆證監局。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中國證監會授權,新疆證監局的主要工作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對轄區有關市場主體實施日常監管;對證券期貨違法違規行為依法進行查處;防范和依法處置轄區有關市場風險;開展證券期貨投資者教育和保護工作;履行法律法規規定和中國證監會授權的其他職責。
目前我局下設10個處室,分別為辦公室、黨務工作辦公室(紀檢辦公室)、公司監管一處、公司監管二處(兵團業務監管處)、機構監管處、稽查處、綜合業務監管處、法治處、債券監管處、信息調研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