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bm56000001/2025-00006585 | 分????????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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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 廣西局 | 發文日期 | 1748304904000 |
名????????稱 | 關于對廣西華信工程設計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關責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5〕010號 | ||
文????????號 | 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2025〕010號 | 主??題??詞 |
關于對廣西華信工程設計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關責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5〕010號
廣西華信工程設計股份有限公司、葉成東、葉成海、陳述:
截至2025年4月30日,廣西華信工程設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信設計)未披露2024年年度報告。上述行為違反了《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227號,以下簡稱《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
華信設計董事長葉成東,董事兼總經理葉成海,財務負責人兼董事會秘書陳述是上述違規行為的主要責任人員,違反了《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條、第二十八條第二款規定。依據《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我局決定對華信設計、葉成東、葉成海、陳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你們應當自覺加強相關法律法規學習,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并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向我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如果對本監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與訴訟期間,上述監督管理措施不停止執行。
廣西證監局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