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bm56000001/2024-00002732 | 分????????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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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 發文日期 | ||
名????????稱 | 關于廣州越秀資本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向專業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申請文件的問詢函 | ||
文????????號 | 主??題??詞 |
關于廣州越秀資本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向專業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申請文件的問詢函
關于廣州越秀資本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向專業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申請文件的問詢函
廣州越秀資本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我會依法對深圳證券交易所報送的關于廣州越秀資本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專業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審核意見、注冊申請文件及相關審核資料進行了審閱,形成了如下意見。現按照《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222號)的規定,請逐項落實并在3個月內向深圳證券交易所提交書面回復意見及電子文檔。不能按期回復的,我會可依法作出終止審查的決定。
回復內容涉及修改募集說明書的,請以楷體加粗標明。
附件:反饋問題
2024年3月18日
反饋問題
根據申報材料,報告期內發行人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分別為-52.07億元、-72.76億元、-13.41億元,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分別為-194.03億元、-23.31億元、-61.88億元。此外,發行人合并報表范圍內存續公司債券189億元,已注冊未發行公司債券40億元,本次申報注冊100億元,其他在審公司債券合計50億元。
請發行人結合具體業務開展情況、經營活動、投資活動收益實現方式及回報周期等,補充說明融資計劃安排,評估上述情況對自身償債能力的影響,細化償債資金來源及保障安排,審慎確定本次債券申報規模及募集資金用途。
請主承銷商對上述事項進行核查,并發表明確核查意見。